教育議題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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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年國教課綱
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主張簡述
十二年國教課綱 –
1. 十二年國教課綱的核心價值為適性揚才, 要能提供每一個學生適性的學習環境.
2. 促請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加強宣導十二年國教理念,讓家長了解及配合。
3. 加強全國各級學校教師的素養培訓,使其能引導學生自主學習及思辨。
4. 推動跨校教師機制,使學生在進行專題或自主學習時,可以有更多選擇。
5. 應確保學生基本知識的培養。
![sc006](https://www.nappa.org.tw/wp-content/uploads/2020/07/sc006-1500x630.jpg)
大學入學制度
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主張簡述
大學入學制度
1. 學習歷程核心資料乃用於協助學生準備申請入學備審資料, 不宜成為加速軍備競賽的工具, 亦不能干擾學生的正常學習.
2. 高中在校成績可以參考, 但不能量化計分.
3. 扣除特殊選才管道外, 公立大學的考試入學管道比例應達五成以上.
4. 學測及指考的鑑別度要足夠, 要彰顯「努力看得到收穫」的價值觀.
5. 申請入學二階面試應避免超篩及撞期, 以尊重學生的教育選擇權.
![sc011](https://www.nappa.org.tw/wp-content/uploads/2020/07/sc011-1500x630.jpg)
高中入學制度
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主張簡述
高中職入學制度
1. 應強化學生的適性探索及職業介紹課程, 協助學生適性升學.
2. 會考成績的採計應直接比七級分, 不宜先比三等第再比四標示.
3. 可能造成不公平的項目(如競賽, 檢定等)不宜列入超額比序條件中.
![sc1002](https://www.nappa.org.tw/wp-content/uploads/2020/07/sc1002-1500x630.jpg)
技職教育
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主張簡述
技職教育
1. 「技職教育諮詢會」中應納入家長團體代表.
2. 教育主管機關應協助提供高職教師到產業研習或進修的機會.
3. 專科教師服務六年後到產業界服務半年的規定應恢復並落實.
4. 應建置金手獎或特殊技藝人才的升學進修管道及發展機會.
![sc001](https://www.nappa.org.tw/wp-content/uploads/2020/07/sc001-1500x630.jpg)
偏鄉教育
偏鄉教育
1. 有效提升教師到偏鄉任教的意願
(1)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》內之「教師係接受偏遠地區學校聘任者,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」建議修改為「應實際服務國小四年或國中、高中三年以上」。
(2)宿舍管理費、使用費、租金補助應改成「租屋津貼或在地購屋貸款優惠補助」。
(3)確保在偏鄉服務一段時間後,有優先回到非偏鄉地區服務的機會。
2. 在不影響文化傳承的條件下,推動偏鄉學校的整併。
3. 規劃跨校選課,提供交通安排。
4. 推動教師區域輪調制。
5. 偏鄉教師聯合甄選應提高到偏鄉服務意願的比重。
6. 檢討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。
![sc110](https://www.nappa.org.tw/wp-content/uploads/2020/07/sc110-1500x630.jpg)
品德教育
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主張簡述
品德教育
1. 配合十二年國教課綱「自發、互動、共好」的精神, 推動禮義廉恥3.0: 「禮是尊重互敬,義是誠信共好,廉是得所應得,恥是自省覺悟」.
![sc44](https://www.nappa.org.tw/wp-content/uploads/2020/07/sc44-1500x630.jpg)
不適任教師
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主張簡述
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
1. 應儘快公告教師法修正條文的實施時間.
2. 不適任教師的資訊要充分揭露.
3. 不適任教師案例要即時公告, 縮短空窗期.
4. 增加教評會中家長代表的比例.
5. 不適任教師不得在調查的空窗期間介聘, 處於不適任教師調查期間的老師不得申請介聘, 如有違反, 應追究申請學校之責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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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主張簡述
其他
1. 在完善配套措施落實前, 教官應繼續留在校園.
2. 中央應統籌安裝冷氣以及電力配置系統.
3. 審慎研議且落實教師分級制及輪調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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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案文號:台內團字第1040066597號